近日公布的货币基金2018年四季报显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当季均净减持货基,尤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分析师认为,其原因主要是个人的资金分流到银行类货基等产品,而银行类货基产品正是银行理财重要的转型方向。
2018年四季度投资者整体净减持货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估测去年四季度个人投资者资金分流至替代投资品,如银行类货基等产品较为明显。散户的赎回力度更加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货基收益率的吸引力在下降,加之银行类货基产品的不断发力,使得竞争更加激烈。
相比于银行理财产品,货基收益率下降速度和幅度都要更快,全市场主要货基平均7日年化收益率从2018年7月初的4.16%快速降至年末的3.09%,降幅高达107个基点。而银行类货基理财由于仍有部分老产品,并且新产品投向也更灵活,杠杆限制较少,投资范围没有明确限制(可以投资非标),久期可以做到1.5倍封闭期,杠杆也可以做到140%(高于货基的120%),因此收益率比较刚性,跌幅较小,7天理财全市场预期收益率从7月初的4%附近下降至年末的3.7%附近,仅下降30个基点,并且2018年末2019年初还有小幅上行,整个四季度几乎没有特别明显的变化。目前银行正在大力发展类货基产品来承接老产品,除了收益率以外,银行类货基产品相比货基还有许多优势,对货基的发展形成冲击。从目前来看,银行类货基理财不受T+0赎回限制,并且购买起点已经降到1万元。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银行类货基产品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参照货基采用第三方销售的模式,并进一步降低购买起点,预计将进一步冲击货基规模。
由于投资组合约束较少,银行类货币产品(即类货基产品)收益率和货基相比更有竞争力,特别是近期市场利率快速下行的过程中体现得愈加明显(长债收益率较高且短期无再投资风险)。同时,由于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除个别时点外,收益整体较为稳定。
当前的监管环境对银行理财更为有利,理财产品购买门槛的下降以及估值方法的缓和,均利好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首先,公募货基的T+0赎回已经受限制,去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业务’提现金额不高于1万元。此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基的‘T+0赎回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业务’提供垫支。相比之下,银行类货基产品不受T+0赎回限制,且对于垫支没有明确规定,对散户更为友好,可能会分流一部分对公募货基的需求。
虽然银行类货基的购买门槛不得低于1万元,但其实与公募货基的差异性不大,因此,在销售门槛上算是‘半斤八两’。另外,在去年10月发布的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设销售起点,且对产品销售渠道放松,这对于公募货基可能有较大的分流。在估值方面,理财新规明确了类货基、定开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定价,业绩的稳定性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会提升,或对公募货基形成冲击。而在投资限制方面,类货基的投资标准要比公募货基更宽松,包括投资的范围(可以投资非标)和投资品种的久期。总的来说,银行类货基产品相比货基具备较多优势,并对公募货基的冲击力逐渐形成。同时,呼之欲出的还有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类产品,其与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类似,而在销售渠道和门槛上会进一步放松,或加重对公募货基的分流。
免税目前仍是公募货基最大的相对优势,但未来能否持续尚有不确定性。虽然表内买货基有免税优势,但从理论上看,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及对同业业务的约束将会限制银行投资公募货基。
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银行类货币产品也在不断进行更迭,当前银行主流的做法是“摊余成本法+标准化资产”的模式,采用该模式并且投资组合约束较小的类货币理财受到投资者的青睐。此类产品规模基本在500亿元以上,是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同时稳住规模的重要发力方向。从某股份制银行相关数据来看,大约一半的净值化理财规模来自类货币产品。
2019年是银行理财的现金管理和债券类净值化产品迎来快速增长的一年,因为这类产品最容易增加规模、替代老产品,同时也是原有的理财投资者最容易接受的产品类型。